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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外设奖学金的通知

编辑:浙江大学 作者: 时间:2012-10-09 访问次数:92

 

岑可法奖学金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2007年4月修订)》(浙大发学[2007]5号)的规定,结合学院本科学生参评人数,根据学校下发名额,先开始评审外设奖学金工作。
外设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根据以下原则分配到学院:(1)奖学金协议中明确规定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按照协议规定分配;(2)对于协议中只规定了分配范围但未明确规定名额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或只规定了名额未规定分配范围的奖学金,采取奖学金金额均衡,适当向设奖少的学院(系)、学园倾斜的原则;(3)一些不设名额、由校外机构评选的奖学金,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按照设奖单位要求进行评选。
我院分配到的外设奖学金有:
光华奖学金(1000):2名
南都二等奖学金(5000):1名
南都三等奖学金(2500):3名
心平奖学金(6000):1名
平安励志二等奖学金(5000):1名
松下奖学金(1000):1名
岑可法一等奖学金(10000):1名
注意事项:
1、原则上讲,外设奖学金获得者将会在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同学中产生;
2、每人最多同时申请两项奖项。
 
请各位班长统一将材料收集,于10月17日下午17点前将各种材料送教学主楼461室。
备注:外设奖学金申请材料纸质版要一式两份,奖学金申请表格要正反打印并且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材料电子版邮件发至804361847@qq.com

 

 

1、光华奖学金

申请条件:

1、表现优秀,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2、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同学优先;

3、2个及以上名额的学院要求少数名族学生至少一名。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南都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2、体育达标;

3、创新奖授予在某一学科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本科学生,参照校“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细则;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创新奖须提交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1. 心平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年德育考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年级前20%;

3、本奖学金者不能兼得学校其他外设奖学金。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1. 松下奖学金

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4、对于经济上有困难或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可优先考虑。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岑可法奖学金

申请条件:

符合学校外设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平安励志奖学金

申请条件:

1、在评奖年度无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重修,必修课平均学分积点成绩在班内排名前30%以内,并在该年度内获两次乙等或以上校奖学金;

2、取得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或英语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涉外专业、一等奖申报者,英语水平须达到班级排名前10%;

3、在评奖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党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至少获得以上一种荣誉);

4、在评奖年度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有学校通报批评(含贷款欠息通报)和纪律处分记录;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公开发行的杂志、报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出版专著(含参编)的学生以及在其它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优先。

6、申请者需在评奖年度内,完成至少40小时的志愿者服务或社区、社团服务,并提供相应证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志愿服务活动完成多的同学。

递交材料:

1、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申请统计表。

附件一:外设奖学金申请表/uploadfile/2012/1009/20121009083706477.doc
附件二: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表格

/uploadfile/2012/1009/20121009083744922.doc
/uploadfile/2012/1009/20121009083744505.xls
/uploadfile/2012/1009/2012100908374453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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