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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大学新闻暨传播学院短期交流生甄选公告

编辑:浙江大学 作者: 时间:2014-05-15 访问次数:19

                    中國文化大學新聞暨傳播學院

2014年「兩岸大傳研究生交流活動(南部地區)」甄選公告

一、為鼓勵大陸地區新聞傳播研究生來台,實際瞭解台灣地區新聞傳播媒體運作與發展情形,促進兩岸新聞傳播領域之合作交流,本院承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託,特規劃本計畫方案。

二、本計畫旨在甄選、安排大陸地區研究生至台灣相關平面類新聞媒體機構實習。

三、實習期程:為期二個月,採團進團出模式,期間為2014年9月1日至10月30日,除有不可抗力之因素,請勿變更活動期間。

四、申請資格及方式:大陸新聞傳播相關所系來台期間仍在學碩士班學生得向目前就讀系所申請,申請者請備申請表(格式請見附件二)、實習目標計畫書(格式請見附件三),經院所系主管推薦後向本院申請,自行申請者恕不受理。

五、補助名額:本計畫補助1名貴校大陸地區新聞傳播研究生來台。

六、補助經費細目:(機票費自理)

1.生活費:每月新台幣10,000元。

2.在台期間之台灣地區教授指導費。

3.提供四人房或六人房之學生宿舍。(寢具自理)

4.向台灣入出境管理局辦理來台旅行簽證費用。

5.每人投保新台幣4百萬之國際綜合保險費。

七、大陸研究生來台之申請入境事宜,依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八、本計畫補助之研究生必須配合下列事項:

1.實習心得報告一份:就來台期間於媒體實習之觀察,撰寫8,000字左右之研究報告(內容須涵蓋二大部份1.實習心得2.自訂主題採訪民間團體立法委員之報告),於離台前二週舉辦之「實習成果發表會」中發表並繳交書面報告。

2.同學所提供智慧財產權,委託單位及本校有權永久、無償之重製或任何方式利用。

3.配合委託單位及本校相關規定、宿舍規則,以及本院之行程安排及生活管理。

4.為期一個月之媒體實習活動,務請依實習單位規定出勤、簽到並接受考評,不得無故、任意缺勤。

5.同學來台實習時,若已喪失在學身分,則不符本案邀請之資格要件,將要求返還相關費用。

6.本案採專案團進團出模式,來台簽證僅可入境一次,故中途無法離台再入境;除有不可抗力之因素,請勿變更活動期間。

7.遵守相關法律及規定。

九、報名截止日期:2014年5月19日。請於截止日前將以下資料之電子檔发送至yoyolan@zju.edu.cn

1.推薦同學之申請表(附件二)實習目標計畫書(附件三)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3.來台期間仍在學之證明(加蓋系所戳章)

4.大頭照(身分證格式白底)

5.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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