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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课题的通知

编辑:浙江大学 作者: 时间:2014-06-12 访问次数:18

 

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传播基地)2013年课题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性质

本年度传播基地课题性质分为两类:一类为通过省社科联评审立项的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重点、一般);一类为通过基地评审立项的基地自设课题。

二、课题指标

省社科规划课题立项课题不超过5项(1项重点、4项一般)。传播基地自设课题,由未能列入省社科规划的申报课题中评选产生,课题立项视申报书质量与申报者的研究水平而定,不限指标;传播基地自设课题分重点和一般两类,其中以著作作为成果结题的可立项为重点课题,以论文作为成果结题的只能立项为一般课题。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浙江省社科规划等各类省部级以上已立项课题成果,并已形成书稿初稿的,也可以凭书稿初稿申报基地自设重点项目,并须在论证活页与申报表中明确标注课题来源。书稿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研究成果”。

三、研究经费

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研究经费每项为1万元,一般课题研究经费每项为5千元;传播基地自设重点课题每项为5千元,一般课题每项为3千元。各类课题经评审通过立项,并与研究中心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后生效。课题经费由基地统一拨付、管理,前期研究经费按资助总额的40%拨付,结题后拨付余下60%经费。

四、申报要求

1、申请者必须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承担和组织课题的实施。项目申报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2、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基地课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浙江省社科规划等各类省部级以上课题(含省部级),不得申报本年度基地规划课题,但可以申报基地自设课题。

3、对策研究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基础理论研究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研究时间从立项文件公布之日算起。应用对策类研究不接受延期申请,到期未完成者,一律撤题。

4、课题选题重点的研究领域包括浙江地方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发展研究、全球化与中国动漫产业文化研究、新媒体技术对文化娱乐产业发展的影响研究、媒介融合背景下的广电行业发展战略研究、传播与媒介交叉理论研究等。

5、课题申报选题也可围绕传播学与文化产业发展相关领域自主拟题,规划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均需包含学术著作或研究报告,基地自设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可以为论文或学术著作。

6、已立项为其它课题的成果可凭书稿申报基地自设重点项目,须在论证活页与申报表中明确标注课题来源。书稿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研究成果”。

7、课题申报需有相应的前期成果作为附件。

五、课题评审

2014年度基地课题采用两轮评审制:

1、第一轮初审由传播基地及浙江传媒学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中心推荐的初审入选课题15项,其中由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大学传播研究所以外的专家学者申报不少于总数的1/3。

2、省社科联根据初审结果组织第二轮评审。省社科联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根据第一轮初审入选课题质量确定立项课题。立项课题经公示后正式发布。

六、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自课题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20日周五,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者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论证活页(一式10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寄至或送交传播基地,并将申报书、论证活页的电子文档发送至yess200@gmail.com(邮件主题需标明“2014年度传播基地课题申报”字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盛

电话:0571-88273032        手机:13588169806

邮箱:yess200@gmail.com

通讯地址:浙江大学西溪校区东横教学楼三楼359

邮编:310028

 

                   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2014年6月5日 

附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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