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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课题的通知

编辑:浙江大学 作者: 时间:2015-06-09 访问次数:18

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传播基地)2015年课题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性质

本年度传播基地课题性质分为两类:一类为通过省社科联评审立项的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重点、一般),省社科联课题(重点、一般);一类为通过基地评审立项的基地自设课题。

二、课题指标

省社科规划课题立项课题不超过7项,由传播基地、省社科联组织专家,经过两轮评审产生。

三、研究经费

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研究经费每项为1万元,一般课题研究经费每项为8000元;各类课题经评审通过立项,并与研究中心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后生效。课题经费由基地统一拨付、管理,前期研究经费按资助总额的40%拨付,结题后拨付余下60%经费。

四、申报要求

1、申请者必须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承担和组织课题的实施。项目申报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2、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基地课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浙江省社科规划等各类省部级以上课题(含省部级),不得申报本年度基地规划课题,但可以申报基地自设课题。

3、对策研究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基础理论研究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研究时间从立项文件公布之日算起。应用对策类研究不接受延期申请,到期未完成者,一律撤题。

4、规划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均需包含学术著作或研究报告,基地自设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可以为论文或学术著作。

5、已立项为其它课题的成果可凭书稿申报基地自设重点项目,须在论证活页与申报表中明确标注课题来源。书稿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研究成果”。

五、选题要求与指南

课题选题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的实践,立足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加快建设“两富”、“两美”浙江,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多学科综合研究,展现传播学、文化产业研究前沿的最高水平。本年度重点研究如下:

1.新一代领导人的话语体系与文艺思想传播研究

2.对外传播话语体系及国家形象构建研究

3.媒体传播中不和谐因素及其优化研究

4.体育网络传播研究

5.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研究

6.新媒体环境下公共舆论管控机制研究

7.网络社交媒体传播研究

8.网络空间治理与国家网络安全研究

9.“互联网+”背景下的媒体传播优化研究

10.“中国梦”影视的发展方向研究

11.大数据背景下影视产业发展研究

12.主流价值观的动漫传播研究

13.中外媒体传播优化比较研究

14.协同机制背景下的媒体传播优化人才培养研究

其中围绕基地研究领域中的重大问题,申报“基地年度发展报告”课题,并确保为3年内每年撰写并出版一本高质量的“媒体传播优化”年度发展报告的,可直接推荐立项;基地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牵头,以系列著作的形式申报的,可直接推荐立项重点课题。

六、课题评审

2015年度基地课题采用两轮评审制:

1、第一轮初审由传播基地及浙江传媒学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中心推荐的初审入选课题15项,其中由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大学传播研究所以外的专家学者申报不少于总数的1/3。

2、省社科联根据初审结果组织第二轮评审。省社科联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根据第一轮初审入选课题质量确定立项课题。立项课题经公示后正式发布。

七、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自课题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者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论证活页(一式10份、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寄至或送交传播基地,并将申报书、论证活页的电子文档发送至yess200@gmail.com(邮件主题需标明“2015年度传播基地课题申报”字样)。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盛

电话:13588169806

邮箱:yess200@gmail.com

通讯地址:浙江大学西溪校区东横教学楼3楼359室

邮编:310028

 

 

                   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2015年5月20日

附件:课题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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