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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编辑:浙江大学 作者:dzgl 时间:2018-06-21 访问次数:725


根据《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大组〔2015〕11号)文件精神,现就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党委、党支部名称收集

在省内就业的党员,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供就业(或升学)单位党组织的党委名称和具体的党支部(或党总支)名称;

在省外就业的党员,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供就业(或升学)单位党组织的党委名称和具体的党支部(或党总支)名称,并提供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一般高校是“**省教育工委组织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是“**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请与对方党组织确认后再报送)。

请各位党员于6月24日前将相关信息报给所在支部的党支书。

2. 转接流程

在省内就业的党员转组织关系,由学院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直接网上转接,并要求就业(或升学)单位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确认接收后,党组织关系才正式转移完成,否则党组织关系还在原学院。无需领取纸质介绍信。

在省外就业的党员转组织关系,分成两步:一是由学院开具纸质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介绍信,赴就业(或升学)单位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再由就业(或升学)单位党组织将纸质介绍信回执寄回学院;二是学院收到纸质介绍信回执后,方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转接,党组织关系才正式转移完成。

网上转接(仅指省内)预计于7月1日前发起,纸质介绍信预计于6月28日发放,请等待后续通知。


附件:【模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表.xls


中共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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