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设奖学金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的规定,结合各学院(系)、学园确认的本科学生参评人数,各学院(系)、学园遵照学校分配的外设奖学金名额和具体评审要求(附件1),做好2017-2018学年各类外设奖学金评选工作。
外设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根据以下原则分配到各学院(系)、学园:(1)奖学金协议中明确规定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按照协议规定分配;(2)对于协议中只规定了分配范围但未明确规定名额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或只规定了名额未规定分配范围的奖学金,采取奖学金金额均衡,适当向设奖少的学院(系)、学园倾斜的原则;(3)一些不设名额、由校外机构评选的奖学金,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按照设奖单位要求进行评选。
根据学校分配,我院外设奖学金共有21个名额,分别是:
光华奖学金(1000)1名
南都一等奖学金(10000)1名
南都三等奖学金(2500)1名
永平奖学金(6000)2名
润禾奖学金(6000)1名
浙报-阿里新媒体奖学金(8000)10名
金欧莱奖学金(10000)5名
各类外设奖学金申请要求
一.光华奖学金
1、表现优秀,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2、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同学优先;
3、2个及以上名额的学院要求少数民族学生至少一名。
二.南都奖学金
1、遵纪守法,诚实、品行端正;
2、学习努力,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体育达标;
3、创新奖授予在某一学科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本科学生,参照校“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细则;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永平奖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年德育考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年级前20%;
3、本奖学金者不能兼得学校其他外设奖学金。
四.润禾奖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五、浙报-阿里新媒体奖学金
1、9月份新升入大三、大四的本科生;
2、在新媒体、新技术学习方面有热忱追求和良好素质的;
六、金欧莱奖学金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品行端正、学风严谨;
3、获奖学生需积极参与学院或学校组织的公益实践和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
特别说明:
1、根据浙大发学〔2013〕85号文件,外设奖学金原则上在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中评定,且外设奖学金与任何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奖金按最高一项发放;
2、由于名额限制,所以原则上请每位同学最多申请两个奖项。
3、请各位同学一定注意外设奖学金申请人审批表的填写,不要变动原表格,申请理由字控制在300-310字,仅填2017-2018年的经历和成果,超过字数者材料不予接收。
4、各项奖学金分配根据文件要求由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确认。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10月25日前将浙江大学外设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请发送至292874775@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例如:光华奖学金 广告1001班张三;现阶段无需上交纸质版。 若申请人数较多,预评通过后再提交正式申请表。
二、省政府奖学金
各位同学: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开展2018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处理。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我校2018年度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622名,学校根据学院(系)、学园本学年度奖学金参评人数,按相应比例(适当向设奖较少的院系、学园倾斜)分配名额到各学院(系)、学园(名额分配表附后),传媒有9个名额。
2.省政府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评审。
(1)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4),并向学院(系)、学园申请。
(2)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10月27日前将《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电子版请发送至292874775@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例如:省政府奖学金 广告1001班张三;现阶段无需上交纸质版。 若申请人数较多,预评通过后再提交正式申请表。。
(3)学校将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周徐阳 88206842
李敏芝 15958046414
附件:
附件1:各类外设奖学金评审要求.
附件2:浙江大学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xls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