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更好帮助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业,经济困难研究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具体参见《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办法》。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设立研究生困难补助专项经费,对有特殊困难的研究生给予困难补助,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此办法。
一.研究生困难补助经费的来源
根据原国家教委、财政部(85)教计字180号《关于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生活待遇等问题的规定》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方案》,“设立研究生困难补助基金,适当提高研究生困难补助的力度,学校按每位研究生每月10元的标准划拨”,并拨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以下简称研工部)的困难补助专项经费,由学校集中掌握,作为对研究生的困难补助使用。
二.研究生困难经费的分配和使用
1.研工部每学年按80%的比例划拨各学院作为困难补助经费。学院困难补助经费应用于研究生的临时困难补助,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2.学院困难补助经费使用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书记负责,学院学生事务管理科具体实施与操作。
3.研究生困难补助的20%经费由研工部统一掌握,主要用于全校范围内特困生的补助及突发性事件支出等。
三.研究生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4.家庭经济困难,积极参加学校的公益活动和“三助”工作,原则上本学年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疾病等原因引起的经济困难生。
5.孤儿、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应作为困难生优先申请。
6.年度申请困难补助的研究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校生总数的百分之十。
四.研究生困难补助的标准与申请程序
1. 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请补助的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上当地政府或社居委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于11月3日24:00点前将电子表格命名为【研究生困补+申请表+姓名】发送至邮箱kongxiaomeng@zju.edu.cn, 纸质版交至教学主楼4楼6号信箱中。由学院研究生科调查核实,经学院党委分管研究生工作的书记审核补助金额并签名盖章后,报送计财处,直接将补助发放至研究生个人账户。
2.因遇突发性伤亡事故等特殊困难,在向学院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可以向研工部申请困难补助。申办程序为:研究生本人或所在班级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登录申请内容(需详细说明补助理由及金额),经过学院研究生科调查核实,交学院分管书记审核补助金额并签名盖章后交研工部审核。研工部事务管理办公室在接到申请后至多二周内,经集体讨论,研工部分管副部长签名盖章后,凭《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批件,由研究生本人或所在班级经办人员到计财处领取补助费。
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学院学生事务管理科孔晓梦老师87951724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