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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评奖评优17号】关于评选本科生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编辑:浙江大学 作者:xssz 时间:2018-11-13 访问次数:164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8466号),国家设立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以鼓励品学兼优的来自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学生及华侨学生。

现将我校2018年度评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凡我校全日制在校的台湾、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学生及华侨本科生均可提出申请(新生除外)。

二、申请条件:参照财政部、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的文件要求。

三、奖励名额与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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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个人信息表》(附件2)于11月15日中午12:00前两份表格电子版发送到292874775@qq.com,纸质版申请表(个人信息表无需纸质版)一式2份提交到西溪主楼411于海情处,逾期不予受理。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个人信息表》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个人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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