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8〕466号),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专)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
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申请名额: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请申请的同学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个人信息表》(附件2),于11月16日中午12:00前将两份表格电子版发送到2559037124@qq.com,邮件请命名为“姓名+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纸质版申请表(个人信息表无需纸质版)一式2份提交到西溪主楼411孔晓梦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孔晓梦
电话:0571-87951724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