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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春夏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调整工作的通知

编辑:浙江大学 作者:xssz 时间:2019-03-08 访问次数:107

各位本科生:

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资格复查、调整工作即日启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经济困难生资格的学生,需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ss.zju.edu.cn/xgxt/)操作。

具体流程如下:

1、进入系统“学生资助”版块下,点击“家庭情况”下拉列表中的“填写调查表”,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

2、点击“困难生认定”下拉列表中的“困难生申请”,添加“申请”(左上角十字符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提交申请(按钮在页面下方)即可。

材料要求:

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为《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需如实填写,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

②如果学生为建档立卡户,还需在附件中上传《浙江大学建档立卡户学生情况证明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注意文件格式及大小。

3、完成“家庭情况-填写调查表”和“困难生认定-困难生申请”后,下载填写并打印《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请适当调整页面,控制在一页内,并附《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两份),完成班级评议后,交由院系(学园)审核。

审查要求

申请表信息需填写诚实完整,家庭信息填写明确。注意以下两点:

①需审查《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所盖印章是否来自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

②需审查经济困难生汇总表中的家庭年均人收入、家庭子女(在读高中及以上)人数(包括学生本人)、学生情况三栏是否填写完整。


二、经济困难生调整

1、不需调整困难等级及不放弃经济困难生资格的经济困难生不需要进行任何操作。

2、放弃困难生资格的学生,请联系辅导员。

3、经济困难生困难等级调整:学生应按照新申请步骤执行,辅导员审核时给出推荐档次,再由学工部审核即可完成。


三、注意事项

1、3月15日24:00之前,请上述相关同学完成上述相关申请。新申请和调整等级的经济困难生将《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复印件两份)和《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请适当调整页面,控制在一页内)交至西溪教学主楼411于海情处。

2、3月20日24:00之前,学院完成系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申请审核,给定困难等级。


附件:

1、《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2、《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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