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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评奖评优】关于开展2019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编辑:浙江大学 作者:xssz 时间:2019-03-20 访问次数:305

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试行)》(浙大研发〔2015〕17号)以及《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现就开展2019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全日制非在职学制内毕业学年研究生(不包括延期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三)毕业学年有优秀研究成果者;

(四)关心学院发展,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各类活动。

(五)须有高水平的成果:

1. 博士生须在读期间已发表一级刊物以上论文,或以第一译者身份翻译出版学术著作,或核心期刊论文2篇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排名前三);

2. 硕士生须在读期间已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或参加导师主持的省部级以上项目,或在中央媒体发表新闻类作品3篇以上(含3篇),或参加学校以上各类活动并获得奖励;

3. 广电专业硕士作为第一主创(策划、编导、摄影、剪辑、音乐)制作影视片(长度在10分钟以上),其中在省级以上部门播出。

备注: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课题、项目等)署名单位必须为浙江大学。如果学生是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学生作为第三作者的学术论文不予计算。参编、参译需有署名,同时需附主编或主译者开具的工作量证明。

(六)学生在该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 违反校纪校规;

2. 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

3.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


三、奖励人数及标准

奖励人数为2人,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四、评选流程

1. 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2019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2)并准备完整证明材料(缺乏证明材料的成果不予认可),在3月25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邮箱2559037124@qq.com

2.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将根据申请和名额分配情况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五、评选说明

1.成果必须由研究生个人独立或者与他人合作完成但成果署名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作完成(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章节)、调查或研究报告、专利等。其中,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创性,且已录用或发表;调查或研究报告需要有专业认可度;专利已进入公示、实质审查或授权阶段。

2.研究成果必须为2018年9月至今累计产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参加过2017-2018学年校级评奖评优。对于违反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收回奖金。


联系人:孔晓梦老师(0571-87951724)


附件1: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docx

附件2:浙江大学2019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xlsx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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