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系),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4〕8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春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2019级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无违反浙江大学校纪校规、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等情形。
三、操作流程
1、学生系统申请阶段:4月4日-4月12日。具体方式为:浙江大学研究生信息系统-奖助-奖学金-申请信息录入-奖学金申请-校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春博)/专项学业奖学金(春博)。
2、院系评选、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院系系统审核阶段:4月8日-4月16日。
4、学业奖学金院系审核通过后,请各位同学于4月20日前在系统中导出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将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签好字,交至教学主楼411-1孔晓梦老师处,同时将2019年春季博士生学业奖学金院系汇总表(见附件)发到邮箱2559037124@qq.com。
附件:浙江大学2019年春季博士生学业奖学金院系汇总表.xls.xls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