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提高高校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能力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学院应届毕业生赴中央主流媒体就业引导工作,特制定《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应届毕业生赴中央主流媒体就业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向全院广大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可于2019年4月19日前通过邮件反馈。
联系人:孔晓梦老师
电 话:87951724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2019年4月9日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应届毕业生赴中央主流媒体就业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提高高校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能力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学院应届毕业生赴中央主流媒体就业引导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新闻传播专业,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全媒化复合型专家型新闻传播后备人才,充分发挥毕业生在国家新闻宣传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特设立“中央主流媒体就业奖学金”,实现对毕业生赴中央主流媒体就业的有效鼓励与引导。
二、面向对象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全体应届毕业生
三、奖励办法
1. 赴中央主流媒体参加招聘笔试(面试)的应届毕业生,学院提供往返火车(汽车)交通费补助,按照《浙江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据实报销。如参加多个中央主流媒体的招聘笔试(面试),且时间不重合,学院按照实际次数提供补助。
2. 在毕业当年6月30日前与中央主流媒体签署《浙江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均可获“中央主流媒体就业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人,名额不限。奖学金发放时间为获奖当年8月30日前。
3. 在毕业当年2月28日前与中央主流媒体签署《浙江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在省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四、中央主流媒体统计范围
中央主流媒体统计范围为“一台五社”,即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国日报社、中国新闻社、光明日报社,以及上述媒体各省(自治区)分社。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