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领学生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的要求,特制定《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 (试行) (征求意见稿)》和《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 (试行) (征求意见稿)》。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 (试行) (征求意见稿)》和《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 (试行) (征求意见稿)》适用于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2017级及以后各年级本科生。
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向全院广大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可于2019年4月20日前通过邮件反馈。
附件1:《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 (试行) (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 (试行) (征求意见稿).doc
联系人:于海情
电 话:87951724
邮 箱:haiqingy2017@163.com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2019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