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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学生党支部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编辑:浙江大学 作者:shihuihui 时间:2019-04-23 访问次数:356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印发〈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通知》(党委发〔2018〕57号)、《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党委发〔2014〕90号)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充分挖掘学生党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发挥榜样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学院党委拟推荐本科生和研究生优秀学生党支部候选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候选人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各1个(名),推荐总数不超过6个(名)。优秀学生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各院级党组织所属的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正式组织关系隶属学校并注册在校的学生正式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的评选范围为担任支部书记一年以上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党支部。全面对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精神,全面对标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对标党章党规党纪,努力做到“五个强”:一是班子配置强。支部班子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运行机制强。组织生活严肃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工作运行顺畅有序。三是激励支撑强。多形式挖掘、展示和表彰支部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四是资源保障强。加强资源支持,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特色党建项目等,落实“党员之家”建设。五是作用发挥强。积极发挥党支部思想引领与战斗堡垒作用,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增进共识。

2.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勤奋学习,踏实进取,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学习成绩优秀,在学术创新、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弘扬求是创新优良校风,宣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3.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显著;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学习成绩优良,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程序

1.自我小结。各学生党支部和党员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回顾总结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充分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努力方向。

2.评议推荐。各学生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确定向学院党委推荐的名单。在此基础上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推荐表》(附件1)、《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表》(附件3),于4月30日(周二)前将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学院党委(联系人:施慧慧87951596,电子邮件:shihuihui@zju.edu.cn))。

3.组织推选。学院党委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结合学院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结果以及学校优秀“五好”党支部、“五好”党支部评选结果等,在听取汇报、深入调研、互相评议等方式基础上评选产生拟推荐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报送学校。

4.学校审批。党委组织部、党委学工部和党委研工部将采取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综合评定,差额评选产生拟表彰名单,报学校党委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由学校党委发文表彰。

 

四、表彰奖励

“七一”前,学校党委将对评选产生的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进行表彰。党委有关部门将对评选产生的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作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


附件1: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推荐表.doc

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表.doc

 

中共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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