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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评奖评优】关于2018-2019学年学生能力素养项目申报的通知

编辑:浙江大学 作者:xssz 时间:2019-05-04 访问次数:9

各位2017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本科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发〔2019〕9号)(附件1)要求,能力素养分别从“创新创业、公益服务、文体活动、对外交流、社会工作”五个方面进行考察。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2018-2019学年学生能力素养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参照附件2的操作手册,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sss.zju.edu.cn 进行申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学院统一审核项目

    为方便同学的能力素养项目认证,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将在春夏学期对学院层面组织的项目统一审核后导入系统,届时请各位同学自行登录sss.zju.edu.cn,前往“学生评价-评价结果-能力素养”页面查看,现将导入项目说明如下,此次申报以下项目无需申报:

1.创新创业:2018-2019学年浙江大学大学生素质训练计划SQTP(仅含在传媒学院立项的项目)、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NSEP)(仅含在传媒学院立项的项目。

2.公益服务:2019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

3.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考评采取逐级考核制度,详情参考【学生评价】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学生社会工作考评的通知。经过传媒学院、其他学院(系)各级组织的考评,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2017级同学的社会工作考评结果会在春夏学期末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统一导入sss.zju.edu.cn。


二、个人申报项目

    个人参与非学院统一审核项目的同学,可以在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并在申报的同时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可申报项目详见附件一文件最后):

1、 文体活动、创新创业项目

竞赛类活动证明材料以获奖证书为最优,需能清晰表明获奖者身份,并加盖比赛主办方公章;

如为团体参赛,需在申请理由中注明,并提供能证明团体成员身份材料;

如无纸质材料(获奖证书等),请附官网获奖名单截图等电子材料(应清晰展示官网来源及个人姓名);

2、 公益服务项目

申请非传媒学院立项的社会实践项目加分,需提供立项证明与参与证明;

志愿者小时数对应加分,需提供有效截图证明,截图中应能清晰体现小时数及申请者姓名;

申请先进团队(个人)称号加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若无纸质材料,请附官网名单截图等电子材料(截图中应清晰显示官网来源及个人姓名);

3、 对外交流项目

需上传“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10.202.110.46:8080/jwglxt”完成“派出办结”的截图。此次申报寒假对外交流项目由于尚未完成办结不予申报。


三、能力素养考评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时间:2019.6.1-6.25

 

温馨提示:若在校外申报,可通过rvpn.zju.edu.cn访问校内网站进行申报。

如有问题,请联系学院团委老师:

于海情  87951724/17326081063

邮箱:haiqingy2017@163.com


附件1: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本科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本科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2:能力素养申报操作手册能力素养申报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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