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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流程】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编辑:浙江大学 作者:shihuihui 时间:2019-06-12 访问次数:502

根据《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大组〔2015〕11号)文件精神,现就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党委、党支部名称收集

在省内就业的党员,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供就业(或升学)单位党组织的党委名称和具体的党支部(或党总支)名称;

在省外就业的党员,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供就业(或升学)单位党组织的党委名称和具体的党支部(或党总支)名称,并提供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一般高校是“**省教育工委组织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是“**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请与对方党组织确认后再报送)。

请各位党员于6月21日前将上述相关信息报给所在支部的党支书。

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规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附件2)以及国(境)外高校接收录取证明,电子版申请表发至邮箱:shihuihui@zju.edu.cn,纸质版申请表和证明复印件交至西溪校区教学主楼411-1学院党政办施慧慧处。

2. 转接流程

在省内就业的党员转组织关系,由学院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直接网上转接,并要求就业(或升学)单位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确认接收后,党组织关系才正式转移完成,否则党组织关系还在原学院。无需领取纸质介绍信。

在省外就业的党员转组织关系,分成两步:一是由学院开具纸质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介绍信,赴就业(或升学)单位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再由就业(或升学)单位党组织将纸质介绍信回执寄回学院;二是学院收到纸质介绍信回执后,方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转接,党组织关系才正式转移完成。

网上转接(仅指省内)预计于7月1日前发起,纸质介绍信预计于6月28日发放,请等待后续通知。


附件1:【模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2:(出国出境)组织关系保留申请表.docx



中共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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