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学院2017级同学:
经各位同学自主申请,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其中学业优秀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院发〔2019〕9号)(附件1)中的学业成绩评价结果为基准,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院发〔2019〕9号)的能力素养评价结果为基础。现将传媒学院2018-2019学年“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预评结果进行公示(附件2)。
各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的,可于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26日17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传媒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委员会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于老师
办公地点:西溪校区主楼411-1
联系方式:0571-87951724
传媒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年9月24日
附件1:《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院发〔2019〕9号)
附件2:“标兵”系列荣誉称号.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