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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评奖评优8号】关于申报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和浙江大学奖学金的通知(更新)

编辑:浙江大学 作者:xssz 时间:2019-09-24 访问次数:87

各位传媒学院2017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和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传媒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和浙江大学奖学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浙江大学2017级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

二、     参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2. 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3. 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 “体质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

5. 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6.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在该学年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

三、     奖励标准和参评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教育部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详见通知:http://www.cmic.zju.edu.cn/office/148?object_id=23800

(二)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

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奖励金额6000元。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须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即当学年德、智、体、美等发展全面,原则上必须同时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和至少一项其他标兵,且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体质健康评价均为良好及以上。

(三)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8%,奖励金额4000元。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50%且获得2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四)浙江大学三等奖学金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20%,奖励金额2000元。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60%且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四、评选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从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推荐人选采用差额面试的方式产生。

(二)符合浙江大学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请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选择“评奖评优”模块,进入“校设奖学金申请”,选择对应的申请奖项,并填写申请表单和申请理由(请务必认真填写,无需上传任何附件)即可“提交申请”,详见操作手册(附件2)。

五、申请时间

个人申请时间:9月24日-9月26日24时

学院评定时间:9月27日-9月28日

ETA系统中奖学金申请一旦提交申请后无法进行撤回或修改,请各位同学谨慎操作!

六、评选程序

(一)传媒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学生申请材料汇总后,确定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初评名单并安排面试;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名单分组等请密切关注学院网站后续通知,面试时间暂定于930日下午14点,西溪校区主楼411-5会议室请提前预留时间!

(二)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从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由传媒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面试中统一评定。

浙江大学奖学金申请须按要求并于截止时间之前由学生自行在ETA系统上进行申请,不符合要求、逾期申请的一概不予受理。(截止时间:9月26日24:00)

若有其他不明事项,可咨询于海情老师。

办公地点:西溪校区主楼411-1

联系方式:87951724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年9月24日


 

附件1:《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试行)》(院发〔2019〕10号).pdf

附件2: 评奖评优学生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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