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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评奖评优22号】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外设奖学金的通知

编辑:浙江大学 作者:xssz 时间:2019-10-14 访问次数:751

各位2016级、2017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的规定,结合各学院(系)、学园确认的本科学生参评人数,各学院(系)、学园遵照学校分配的外设奖学金名额和具体评审要求(附件1),做好2018-2019学年各类外设奖学金评选工作。

外设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根据以下原则分配到各学院(系)、学园:(1)奖学金协议中明确规定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按照协议规定分配;(2)对于协议中只规定了分配范围但未明确规定名额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或只规定了名额未规定分配范围的奖学金,采取奖学金金额均衡,适当向设奖少的学院(系)、学园倾斜的原则;(3)一些不设名额、由校外机构评选的奖学金,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按照设奖单位要求进行评选。

根据学校分配,我院外设奖学金共有16个名额,分别是:

光华奖学金(3000)1名

南都一等奖学金(10000)1名

南都三等奖学金(2500)1名

永平奖学金(6000)2名

润禾奖学金(6000)1名

浙报-阿里新媒体奖学金(8000)10名


各类外设奖学金申请要求

一、光华奖学金

1、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诚实守信、拼的优秀;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2、热心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二、南都奖学金

1、遵纪守法,诚实、品行端正;

2、学习努力,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体育达标;

3、创新奖授予在某一学科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本科学生,参照校“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细则;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递交材料:申请创新奖须提交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三、永平奖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年德育考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年级前20%;

3、本奖学金者不能兼得学校其他外设奖学金;

四、润禾奖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五、浙报-阿里新媒体奖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学习勤奋,成绩优异;

3、9月份新升入大三、大四的本科生;

4、在新媒体、新技术学习方面有热忱追求和良好素质的;

 

特别说明:

1、根据浙大发学〔2013〕85号文件,外设奖学金原则上在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中评定,且外设奖学金与任何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奖金按最高一项发放;

2、由于名额限制,所以原则上请每位同学最多申请两个奖项

3、请各位同学填写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200字),申请理由控制在300-310字,仅填2018-2019年的经历和成果,超过字数者材料不予接收。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如有需要请附页),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2019年10月20日17:00前交至西溪校区主楼411-1于老师处,电子版邮件发至benny519@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例如:光华奖学金 广告1001班张三

4、各项奖学金分配根据文件要求由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确认。

   联系人:于海情 87951724

    吴晨博 15955176824

附件:

附件1:各类外设奖学金评审要求.doc

附件2:浙江大学外设奖学金申请表.doc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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