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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建工作】关于申报2019-2020学年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通知

编辑:浙江大学 作者:xssz 时间:2019-10-28 访问次数:59

各本科生团支部、研究生团总支: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是加强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学校2019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整体工作安排,院团委启动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争创要求。各本科生团支部、研究生团总支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1),指导各团支部开展争创工作。本次“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要求各团支部重视团的宣传阵地建设,能利用好网络、板报等各种形式展示支部形象、教育团员青年。具体要求见《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说明。


2.推荐名额。院团委将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团支部总数5%的比率(四舍五入,不足1个的取1),择优推荐本科生团支部和研究生团支部作为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3. 获得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的团支部,学院将提供活动经费支持,同时在年度优秀团干部评选中优先考虑入选团支部的支书。


4.时间节点。各团支部请于11月13日前上交《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见附件2)和《“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至cmictw2019@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XX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材料》,文件命名为《XX团支部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XX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三:《“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二:《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附件一:《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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