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凝聚海内外校友力量,完善学院校友分会组织体系,更好地推动分会建设和学院发展,做好理事会换届工作,根据《浙江大学校友总会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校友分会管理办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理事会组织构架
1.本会设会长1名,由学院院长或常务副院长担任;副会长若干人;根据情况,本会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若干人,指导本会工作。
2.本会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由学院综合办主任担任,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确定人选。
3.本会设理事会成员20-30名左右,主要由各行业、各地域和各年级优秀校友代表组成。
4.本会聘请名誉会长若干名,聘请顾问若干名,指导本会工作。
二、理事候选人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2.在各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热心校友工作,愿意为校友工作做出贡献。
3.身体健康,能正常参与各项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三、理事候选人选举办法
1.学校各地方校友会可推荐理事候选人1-2名,其中海外校友会主要以国家为单位推荐,国内校友会以地级市(浙江省放宽到县级市)为单位推荐。
2.在学校校友总会担任理事的材料校友为当然理事,学校各地方校友会如内设材料分会,分会会长、秘书长为当然理事。
3.学院各系(所、中心)可推荐理事候选人1-2名,各系(所、中心)要充分考虑到学科和行业的代表性。
4.学院各年级可推荐理事候选人1-2名,由各年级班级联络员讨论确定拟推荐人选。
四、理事增补变更机制
1.新成立的各地传媒校友分会,经常务理事会审议,可进行人员增补。
2.以候选人身份出任理事、常务理事的,视为职务性安排;各地传媒校友分会因换届发生人员变更的,经常务理事会审议,进行相应调整。


